查看原文
其他

生不生二孩?这五个法律问题你得知道

2015-12-22 记者/董宇 邱耀洲 瞭望

12月22日,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(草案)》

■ 草案中明确,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,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

二孩,要还是不要?五个法律问题你要先弄明白

  

◎何时开始实施?拟于明年1月1日

  

  10月份召开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提出,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。政策何时落地?很多人都在问,担心“抢跑”或违规。

  

  按照草案中的说法,修正案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行。这也就是说,如果草案在此次人大常委会上获得通过,明年元旦以后出生的二孩,就都是合法的。

  

◎如何延长产假?各地自行立法确定

  

  生了二孩,产假是否会延长?草案中规定,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。

  

  这也就是说,只要符合政策,将来无论是生一孩还是二孩,生育假都会延长。至于到底能延长多少,就要看各地的规定了。草案通过后,各地会根据实际情况,制定或修改相关法规,然后才能实施,这还是需要一个过程的。

  

◎取消独生奖励?“老人老办法”

  

  草案修改了与二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。比如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、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。将来,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将退出历史舞台,也不会再发放奖励费。

  

  但是取消奖励并非一刀切,而是采取“老人老办法”的原则,在修正案实施之前按规定享受的,还会继续享受。比如,一个家庭有独生子女且未满18周岁的,父母仍可以继续领取独生子女奖励费。

 

◎催热辅助生殖?过程需要审批

  

  据媒体报道,全面二孩政策催热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,有的人甚至出国做试管婴儿。“冻卵”、“代孕”等字眼也时常出现在网络中。

  

  草案中明确规定,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,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批准,禁止买卖精子、卵子、受精卵和胚胎,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。

  

◎不再强制避孕?可自主选择节育措施

  

  随着生育政策调整,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也进行改革。

  

  现行法律中规定,“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,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。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”,此次修改为“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,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”。

  

  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说,草案中删除了原本带有强制服务色彩的内容,规定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。


来源:人民日报客户端


瞭望 OutlookWeekly1981


转载请标注【来自瞭望微信】

点击【阅读原文】 下载瞭望客户端

更多精彩,请订阅《瞭望》新闻周刊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